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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黄山市黄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编外城管协管员招聘26人公告

发布:2016-08-19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黄山市黄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编外城管协管员招聘26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6年8月23 日至2016年8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黄山市黄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编外城管协管员招聘26人公告公布如下。
  2016年黄山市黄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编外城管协管员招聘26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黄山区城管执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编外城管协管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共26名,其中女性4名、男性22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事业,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2、热爱城管工作,责任心强,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处理复杂事物能力。
  3、学历:高中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从事过城管或公安协警工作一年以上人员学历放宽到初中。
  4、年龄: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退伍军人、从事过城管或公安协警工作一年以上人员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个人信息的提交
  1、报名地点设在黄山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黄山区玉屏中路劳动大楼405室)。
  联系电话:0559-8535357 联系人:焦巧玲李祎
  2、报名时间:2016年8月23 日至2016年8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3、报考者应如实提交以下个人资料:
  ①填写完整的《编外城管协管员招聘报名表》;
  ②本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④近期一寸彩色免冠(同底版)照片3张;
  ⑤有城管、公安协警工作经历的提供原所在单位证明,退伍转业军人提供退伍、转业证书。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及区人社局对报名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资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报考者如为现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3、报考者于9月2日下午5:00前到黄山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黄山区玉屏中路劳动大楼405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一)笔试内容、笔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公文写作。总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6年9月3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地点见准考证。
  3、加分因素:本次招聘中,退伍转业军人、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城管或公安协警人员,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于8月29日在黄山区政府网站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加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考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须达到50分及以上(含加分达50分),方可进入下一轮面试。笔试成绩(含加分)于9月5日前在黄山区政府网公布。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应聘者公布。
  面试人员确定。根据性别招聘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人数与招聘数2: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
  面试相关信息在黄山区政府网公布,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面试时间与地点见面试通知书)。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含加分)占40%与面试成绩占60%合成确定,并在黄山区政府网公布。
  五、考察与体检
  根据性别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如考生最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如仍相同的则采取抽签方式进行)。
  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管执法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体检的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由城管执法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性别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黄山区政府网公示3天。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签定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的解除合同)。合同期限暂定一年,期满后若工作需要并经考核合格的,可以办理续聘手续。
  八、工资待遇
  月基本工资待遇2000元,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九、有关事宜
  1、区监察局全程参与监督。
  2、本公告由黄山区人社局、城管执法局负责解释。
  3、监督电话:0559-8500109(区监察局)
  0559-8537121(区人社局)
  0559-8509858(区城管局)
  点击下载>>>
  编外城管协管员招聘报名表.doc
  黄山区人社局
  黄山区城管执法局
  黄山区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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