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安徽濉溪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招商工作人员
2009年濉溪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招商工作人员简章为充实加强开发区招商工作力量,经开发区工委研究并报县有关部门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思想素质好,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人际交往和沟通协调能力,有吃苦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无不良记录;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类别不限(经济类、外语类优先);
4、有招商经验,熟悉招商引资业务并有招商工作热情和成熟的招商信息渠道者,在学历及年龄上可适当放宽。
二、报名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10月10日-2009年10月25日;
2、报名地点:濉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
濉溪经济开发区网址:http://www.sxkfq.gov.cn/
网上报名邮箱:sunhaij1976@163.com
2、报名时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濉溪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招商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
(三)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招聘规定条件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2、报名结束后,由开发区对应聘人员基本素质进行审查,审查符合条件者,发放考试通知。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形式,笔试、面试时间以及成绩公布详见濉溪经济开发区网址。笔试、面试合格者进入体检。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和考察由开发区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2、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3、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确定聘用。
五、管理及待遇
1、聘用人员由开发区与其统一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试用期为两个月,聘用期内报酬采用基本工资和考核奖相结合的方式,并参照本单位同类人员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具体薪金报酬待定)
2、聘用期满后,根据业绩考核决定是否续聘。
六、本简章濉溪经济开发区招商局、招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咨询:0561-606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