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来安县公开选招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因我县计划生育工作需要,经县十五届人民政府第四十一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选招乡镇计生服务所工作人员。
一、选招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公开选拔,择优聘用。
二、选招岗位和人数
乡镇计生服务所:8人(水口镇、三城乡、汊河镇、雷官镇、施官镇、独山乡、杨郢乡、半塔镇计生服务所各1人,均为女性)
三、选招的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计划生育工作;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行为;
3、具有临床或社氏医学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31日后出生),具有执业医师及以上资质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74年10月31日后出生)。
四、选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定于2009年10月10日至2009年10月19日(节假日正常报名),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得补报。
2、报名地点:县人才中心,联系电话:0550-5629322.
3、报名需提供毕业证书、资质证书、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填写报名表一份,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字(2006)226号文件规定,缴考试报名费90元。县人事局、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共同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报考人数多于选招数的取足选招数额,少于或等于选招数的实行未位淘汰。
4、卫生系统单位正式职工报考,需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否则后果自负。
(二)考试
1、考试内容:公共课为安徽省公务员选招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专业课以现行中专教材为主。考试采取异地出题和改卷的方法进行。
2、考试总分为100分,其中公共课30分,专业课70分
3、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参加考试员人员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指定时间不来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核、体检
考核、体检由县人事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共同负责,考核主要是德、能、勤、绩四个方面;体检按安徽省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
(四)公示和录用
1、县人事局根据考试情况,按考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初选,如考生分数相同时,看专业课成绩高低;专业课成绩仍然相同,优先录用学历较高的;学历仍然相同的,录用资质较高的;资质仍然相同的,录用年龄较小的。对于初选的考生,按1:1比例在县政府网站和政府公示栏公示5天,无异议后县人事局根据考试、考核、体检情况,予以录用。
2、初选人员按成绩高低自主选择乡镇。
凡下列情况之一者,依次递补至录取满为止:
(1)体检不合格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3)受到刑事处罚的;
(4)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5)其他不宜录用的;
五、待遇和聘用
1、这次选招的8人为县财政全额供给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待遇按省政府皖政(2007)8号文件执行。
2、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通知书)的通知》(来政办(2007)81号)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试行办法》(皖人发(1998)35号),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全部实行聘用制,聘期为三年,由单位与聘用者签订合同,县人才交流中心实行鉴证,办理人事代理,开具安徽省来安县事业单位专来技术人员行政介绍信,办理转正定级、调整工资、职评等手续。聘期满后,县人事局、人口计生委重新进行考核,合格考试续聘。凡试用期和聘用期考核不合格者或聘用者三年内未取得执行助理资质的予以解聘,解聘后的待遇按人事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六、组织领导
1、县成立2009年公开选招乡镇服务所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由分管计划生育工作的逼县长任组长,县人事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察局、财政局、编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指导选招工作,县人事局具体承办选招工作有关事务。
2、县监察局全程监督招考报名、制卷、考试、阅卷、录用等全过程。
来安县人事局
来安县人口呼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00和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