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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大通区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

发布:2023-10-25 09:10:44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淮南市大通区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已公布。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一、注册对象
 
  1.尚未进行首次注册的或5年注册周期有效期届满的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含经县级以上政府批准招聘、与当地在编公办教师同等工资待遇的聘用教师);
 
  2.尚未进行首次注册或5年注册周期有效期届满、依法举办的民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聘用在岗教师;
 
  3.注册结论为“暂缓注册”、现已达到注册条件的人员。
 
  注册对象须持有教师资格证书且在教育教学岗位上,包括专任教师、教学与管理“双肩挑”人员以及承担实验教学、心理健康教育、少先队工作、教育信息化运维等专业人员。列入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对象范围的人员,均须按时申请定期注册。
 
  二、时间安排
 
  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淮南市下半年开放时间为2023年10月18日8时至11月30日18时。
 
  三、注册程序
 
  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首次注册、定期注册的程序如下:
 
  1.本人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并按规定提交材料。
 
  2.学校审查。申请人所在的任教学校负责对其提交的注册材料进行审查,按照教师管理权限,统一报送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3.县级审核。县级教育部门负责对学校报送的申请人提交的注册材料进行审核,并做出“注册合格”、“暂缓注册”或“注册不合格”的注册结论。省直、市直学校及非教育部门举办的学校,按照教师管理权限,由学校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并做出注册结论。注册结论要公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
 
  4.市级复核。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对辖区内教师注册数据进行汇集复核。
 
  5.省级备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全省教师注册数据进行汇集备案。
 
  6.注册完成。按照教师管理权限,教育行政部门将注册结论填写至申请人提交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并加盖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同时,按照要求做好“定期注册贴”的申领、打印、粘贴及验印。
 
  省属中专学校的注册程序请按照《关于做好省属中专学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工作的通知》(皖教师资函〔2016〕18号)执行。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在认真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切实做好本年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组织管理、保障监督,确保注册工作平稳有序。各省属中专学校请主动与所在地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沟通,加强协调,按时完成年度注册任务。
 
  2.要开展业务培训,安排工作人员学习《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改革材料汇编》中的政策文件,熟悉注册条件、注册流程、注册贴使用管理、注册结论使用要求等,规范开展注册工作;要加强宣传,让注册对象尽早知晓注册范围、注册时间、注册程序和要求等,避免因信息传递不及时造成漏报。注册工作开展过程中,要及时为有需要的注册对象办理证书信息更正或证书补发换发,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办理。
 
  3.要严格依法注册,对不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内的证书真伪加强审核。在作出定期注册结论后,须及时在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定期注册贴体现结论。市教体局将对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定期注册贴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并对在注册工作中弄虚作假、违规注册等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4.要加强本辖区内注册机构信息系统使用管理,落实系统使用人员备案管理要求和安全主体责任,确保数据和信息系统使用管理。要加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贴管理。
 
  区教师资格注册联系人:赵建芳;
 
联系电话:0554-2503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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