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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庐江县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相关事项提醒

发布:2023-08-01 09:32:01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合肥市庐江县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相关事项提醒已公布。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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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市庐江县202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将于2023年8月2日在庐江县人社局一楼就业服务大厅开展。为确保本次资格复审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本次资格复审按岗位分段开展,以免考生过于集中在同一时间到来。资格复审当天上午8:30-11:30进行230039-230047岗位资格复审,下午14:30-17:00则进行230048-230068岗位资格复审。
 
  2.请考生注意把握时间节点,8月2日17:00资格复审即截止,逾时不再受理,未及时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放弃。
 
  3.关于资格复审所需材料中第7条“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专项岗位”,除提供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外(按照附件1模板填写签字),还需根据本人所属应届毕业生身份类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存放单位(学校,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等)所出具的档案存放(保管)证明(直接咨询存档单位)。2023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无需提供此项材料。
 
  4.关于资格复审所需材料中第10条“属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单位其他工作形式无需提供(如国企,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等无需提供)。
 
  5.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可参考附件2格式出具书面委托书,由被委托人在规定时间携所有规定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附件:1.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人员承诺书.docx

  2.委托书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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