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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安徽公务员考试面试热点:“12万是高收入要加税”

发布:2017-01-16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本期为各位考生带来了2017年安徽公务员考试面试热点:“12万是高收入要加税”。进入了面试环节的你,是否感到很紧张,怕面试官出的题你听都没听说多,怕一不小心说错话,而错失了这个机会。那么,你是否每天都有关注社会热点,你是否懂得一些面试技巧呢?安徽公务员考试网专家温馨提示考生阅读下文,相信能给考生带来一定的帮助。
  仔细研读下文>>>2017年安徽公务员考试面试热点:“12万是高收入要加税”
  【背景介绍】
  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实施财产性收入开源清障和收入分配秩序规范行动两个目标。其中特别指出,要进一步减轻中等以下收入者的税负,同时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堵塞高收入者非正规收入渠道,发挥收入调节功能。这一消息经媒体报道后,瞬间引起了广泛议论。其中,减轻中等以下收入者税负与中央最近提出的提高中等收入者比例的目标相一致。但有媒体报道称,在目前我国的收入结构中,按照有关部门个税改革的设想,年收入12万元的即可称为高收入群体,这一标准引起了较大的舆论争议。在网上,几乎是压倒性的意见认为,按照目前的物价水平,年收入12万元很难称得上是高收入。不过,真正的方案出台仍需时日,是否真是这个数字,目前尚无定论。
  【命题预测】
  国务院《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减轻中等以下收入者税收负担,发挥收入调节功能,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然而互联网上“年收入12万以上的所谓‘高收入者’将要成为下一步个税改革中被重点调节的对象,简单说就是加税”。对此,你怎么看?
  【思路解析】
  本是优化税收调节收入职能的惠民之策,却在网络舆论场中成为引起众声喧哗的争议之举,高收入被替换为了年薪12万以上,税收调节被替换为了加税,反映了当前在网络舆论中培育公共理性的重要性。
  国家健全包括个人所得税在内的税收体系,以进一步减轻中等以下收入者税收负担,发挥收入调节功能,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值得点赞。然而一条对政策误读的的消息却引爆网络舆论场,这虽然体现出公众表达权的真实进步,但却揭示出我国网络舆论空间公共理性的欠缺。一方面,在公民纳税人权利意识觉醒背景下,个税改革由于其涉及纳税人之间税收负担的合理分配而引万众瞩目,在改革具体操作环节未明确的背景下,众多网民通过网络舆论倾吐自己的利益诉求,切实展示了我国公民表达权的进步。另一方面,网民利用网络媒体这个“麦克风”充分表达虽是情理之中,但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在缺乏公共理性的舆论中由于信息的失真、对象的错位而造成表达的失效。我国网络舆论发展方兴未艾,但缺乏“审慎表达、充分质证、有效反馈”的公共理性,因此源头信息的发布者和传播者,才会不经核实将高收入者替换为年薪12万以上,将税收调节替换为加税,一场“没有敌人的战争”就此开打。
  针对上述问题,一方面我们应坚持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税改革路径应,对现行11项分类所得中的劳动所得进行适当归并为综合所得,逐步建立“基本扣除+专项扣除”的税前扣除制度,包括子女教育、职业教育、首套住宅按揭贷款利息等逐渐被纳入专项扣除项目。另一方面要对网络舆论的参与主体——媒体和网民加强公众理性的培育。对媒体,进一步细化信息发布和传播的制度规范、操作指南,完善对敏感信息的政策指引;对网民,进一步严格落实《文明上网公约》和有序表达倡导,拓宽合理诉求的制度化表达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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