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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招录聘用制人员公告

发布:2016-08-08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招录聘用制人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6年8月8日至8月12日。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招录聘用制人员公告公布如下。
  2016年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招录聘用制人员公告
  因审判执行工作需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公开招录聘用人员。本次招录的聘用人员为3个职位,共计22名。其中,第一个职位为聘用制书记员,18名;第二个职位为司法辅警,3名;第三个职位为聘用制法医,1名。具体要求及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条件
  (一)聘用制书记员的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8月1日后出生);
  4、具备履行法院书记员工作职责的计算机应用技能;
  5、能够认真履行岗位工作保密义务和接受保密监督;
  6、无违法犯罪记录等其它不宜在法院工作情形。
  (二)司法辅警的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2、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其中,退伍战士放宽到高中以上;
  3、身心健康、形象端正,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0年8月1日后出生),身高175cm以上,男性;
  4、能够认真履行岗位工作保密义务和接受保密监督;
  5、无违法犯罪记录,经审查适合在司法警察岗位工作的。
  (三)聘用制法医的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有法医学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8月1日后出生);
  4、履行法医工作岗位职责及要求;
  5、能够认真履行岗位工作保密义务和接受保密监督;
  6、无违法犯罪记录等其它不宜在法院工作情形。
  二、报名
  本次招录的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需在我院招录公告内自行下载报名表,填写好后发送邮件(邮件标题:姓名+报名职位)至我院招录邮箱(aqzyzzb@163.com),招录公告详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http://www.aqzy.gov.cn/)。
  我院将对报名表进行初步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至报名人员邮箱。
  报名时间:2016年8月8日至8月12日。
  三、资格审查
  我院将对所有报名合格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审查合格人选名单在本院网站公布,并通知参加笔试及体能测试的时间、地点,请考生及时查看。
  现场审核时间、地点:时间为:2016年8月13日,地点: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二楼大厅(安庆市振风大道109号),联系方式:5706155,17709668179,17709668686。
  现场审核需提供的材料:报名表1式3份(样表附后);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证书、驾驶证及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各备复印件1份),一寸免冠近期正面照片2张(须与报名表中张贴的照片同一版底)。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第一、三职位)、体能测试(第二职位)及面试。考试过程中如发现有替考、抄袭等作弊现象,立即取消考试资格。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1、笔试。第一职位笔试的内容为书记员所必备的基础知识及计算机汉字录入技能测试,其中计算机汉字录入技能占70%。第三职位笔试的内容为法医岗位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及能力。
  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
  2、体能测试。项目包括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
  考生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
  3、面试。在本院网站公布参加面试时间、地点,组织对3个职位考生的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现场宣布个人面试成绩。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所空名额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五、体检及考察
  体检及考察人选按职位招录计划数,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总成绩相同的,同时参加体检、考察)。第一、三职位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第二职位的考生总成绩为面试成绩。体检及考察人选名单在本院网站公布。
  1、体检。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费用按照医院的收费标准由考生自付。
  2、考察。考察时,重点核对考生的报名情况是否属实,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
  体检和考察合格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面试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录用
  考察合格的考生,经研究确定录用人选,并在本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无异议的录用人选,安排到本院相应的工作岗位试用(试用期内的待遇只发放每月工资及早、中餐,不购买五险一金。试用期满签订劳动合同的,补交试用期内的五险一金,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不予补交),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七、管理办法及待遇
  1、本次招聘的聘用人员由本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如上级党委、政府或法院对聘用人员有新的政策出台,按新的政策执行。
  2、本次招录的聘用人员按照《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聘用人员管理、考核办法》进行管理和考核,每年的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和发放相关待遇的依据。
  3、本次招录的聘用人员待遇:
  每月基本工资1300元+工龄工资(每满一年50元)+五险+公积金(基本工资及工龄工资的6%)+岗位补贴(200元)+年度绩效考核奖,并提供早、中餐。
  八、其他
  本公告由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5706154
  监督电话:5706173
  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6年8月5日
  附件:报名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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