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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招聘8人 12月10日报名

发布:2013-06-16 01:05:02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二、招聘计划


  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计划公开招聘聘用合同制工作人员8名,其中土木、市政工程及相关专业2名,园林绿化相关专业2名,给排水相关专业1名,暖通相关专业1名,会计相关专业1名,文秘相关专业1名。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拥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要求;


  (五)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的要求;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原人事部6号令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四、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0日至14日


  (二)报名地点:六安市梅山中路48号六安市人才市场二楼


  (三)报名者需携带的材料:


  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4张,现场填写报名表格一份。


  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五、招聘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分别进行。


  (一)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统一组织实施。


  1、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是每个招聘岗位必考的公共科目,考试内容: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写作,满分为100分。


  2、专业知识测试。主要是考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考试命题参考普通高校相应层次和专业的现行通用教材,考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专业基础理论、业务知识和综合应用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计算:《公共知识》、《专业知识》分别按40%和60%合成计算。


  (二)结构化面试。考生入围名单,根据岗位计划及考生笔试合成成绩高低顺序,按照1:3比例确定。考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逻辑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结构化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入围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岗位招聘数与进入面试人员比例低于1:3的,以当日参加同一种类面试方式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面试的最低分数线;如该单位参加某一种类面试的考生仅有1人,则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5分。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合成总成绩。应聘人员合成总成绩按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进行再合成。


  六、聘用与管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作为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制度。


  事业单位聘用的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宜


  咨询电话:0564-3330860


  监督电话:0564-3378326


  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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