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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2013年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通知

发布:2013-06-04 16:52:42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阜阳市 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考录工作安排,现就阜阳市   2013 年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人民警察职位的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定于   2013 年   5 月   21 日(   8:30 —   11:30 、   14:30 —   17:30 ),在阜阳市行政学院大礼堂,对报考人民警察职位考生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现场办理体能测评确认手续,并   按规定缴纳   55 元体能测评费用,同时领取《体能测评通知书》。


  二、党政机关职位(除人民警察职位外)资格复审时间。   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阜阳市人事人才网。


  三、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携带以下证件、材料。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笔试准考证(一份)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请自行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端口打印)等材料。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招考职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关证书;招考职位有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其中,报名时   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   2013 年 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   2013 年   9 月 30日 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报 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还应提供服务基层的证明材料。“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 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2013年服务期满、尚未取得证书的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应提供服务所在地县级以上服务基层项目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提供证书及相关材料的截止时间为 2013年   9 月   30 日。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  1 :   阜阳市 2013 年考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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