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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法律真题精解

发布:2009-11-27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经典真题回顾
  【例1】 (2008-国考-105)下列哪一情形,不在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的范围内?()

  A. 税务机关对纳税人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

  B.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拒绝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C. 公安机关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的刑事拘留

  D.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上市公司的罚款决定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C。

  【例2】 (2009-国考-24)甲被车撞伤倒地,行人乙拦下一辆出租车,将甲送往医院,乙支付了车费,其间,甲的手机丢失,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 车费不由甲承担,甲手机丢失的损失由乙赔偿

  B. 车费由甲承担,甲手机丢失的损失由乙赔偿

  C. 车费不由甲承担,甲手机丢失的损失不由乙赔偿

  D. 车费由甲承担,甲手机丢失的损失不由乙赔偿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D。

  【例3】 (2008-国考-100)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构成违宪或违法的行为是()。

  A. 国家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接受外国使节

  B. 某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本自治州的《自治条例》

  C. 国务院某部发布《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通知》

  D. 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B。

  命题思路动态分析

  分析与研究行政职业能力测验2000年~2009年十年的真题,可以将国考对于法律基础知识的考查大致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忽略期。2000年和2001年常识判断的试题并没有涉及法律基础知识。(2)重视期。从2002~2006年,法律基础知识在常识判断的考查中都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3)独占期。2007和2008年法律基础知识“独霸天下”,国考常识判断的25个题目全部是考查法律相关知识。(4)均衡期。2009年国考的常识判断部分25个题目中有7个考查法律基础知识,其他的题目涉及政治、经济、人文、科技等各个领域。根据2010年国考大纲的相关要求,预计2010年命题将继续保持这种“均衡”性。

  党的十六大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党的十七大报告进一步强调,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当家做主的基本方略。公务员作为依法代表行政机关行使政权的工作人员,掌握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是必要的。反映到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的考题中,法律基础知识仍会占有一定分量。

  综观国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十年真题命题思路,国考对法律基础知识的考查主要涉及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经济法和商法等部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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