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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滁州市艺术学校招聘专业教师公告

发布:2009-09-28 10:12:5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滁州市艺术学校2009年度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公告

9月30日前报名

 

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关于同意滁州市艺校增加编制的批复》(滁编字[200649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市艺术学校未来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滁州市艺术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专业教师。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分类考试、突出能力、方便考生、强化监督”的要求,遵循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改革用人制度,突出专业技能水平,确保新聘人员基本素质。

 

二、招聘对象、范围、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岗位

面向社会,凡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未就业应届和历届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

滁州市艺术学校共设5个岗位,拟招5名专业教师(附件一)。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品德端正;热爱教师和艺术表演工作,愿意为繁荣我市的文化艺术事业做出贡献;

2、具备招聘岗位的学历、专业、年龄等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工作的步骤和程序

 

公开招聘方案经市人事局核准,由市文化局和相关单位具体实施,人事局负责指导、监察部门负责监督,采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核、笔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和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

滁州市人事局和文化局根据审定的公开招聘计划,提前一周将招聘单位性质、招聘岗位、人数、专业要求、资格条件、报名时间和方法、考试时间、考试方式、考试科目和内容等在《滁州日报》上予以公告,同时在“滁州政府网”、“滁州人事人才网”和“滁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局网”等相关网站和媒体上发布,并在市内张贴招聘简章。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定于2009922——930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双休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滁州市文化局办公室(地址:滁州市卫校巷10号),电话:0550-3022402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通过网上报名的报考人员,请到“滁州政府网”、“滁州人事人才网”或“滁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局网”下载《滁州市艺术学校公开招聘专业教师报名资格审核表》(附件二),再按要求填写《审核表》,并将毕业证书等材料原件扫描成电子文本发至市文化局办公室邮箱:swhjxx@126.com。报考人员在领取《笔试》准考证时,请将毕业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照片和报名费用统一缴市文化局办公室。

4、报名要求:①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请填写《滁州市艺术学校公开招聘专业教师报名资格审核表》(附件二);②报考人员请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请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2009年学历、毕业时间证明),报考专业在学历层次毕业证书上要有准确注明;请提供近期正面免冠两寸同底照片5张。

以上各项报名材料请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聘用之前仍未提供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证书或有效证明的,取消聘用资格。

5、报考人员按招聘岗位要求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不小于31,小于31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6、按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参加笔试人员请按每科45元缴纳报名考试费用,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员请按80元缴纳考试费用。

7、相关部门对报考人员资格要认真审核,对弄虚作假者,一旦发现,立即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

8、应聘滁州市艺术学校专业教师岗位的报名资格初审合格者,请于2009109——10日,到滁州市文化局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9、应聘滁州市艺术学校专业教师岗位的报考人员须参加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总分值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分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总分70%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专业基础知识理论测试》。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在教育学、心理学等方面的基础知识以及声乐理论(舞蹈、手风琴或艺术设计)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其中教育学、心理学等方面基础知识占30%,声乐理论(舞蹈、手风琴或艺术设计)基础知识占70%。笔试成绩不得低于5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时间:定于20091011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滁州市艺术学校(铜矿大门北50米)

(四)专业技能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数15的比例进入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占30%、专业技能演示占70%

专业技能测试内容和方式:专业技能测试分为试讲和专业技能演示。试讲根据报考的岗位要求,请报考人员准备15分钟的课堂教学。专业技能演示主要是测试报考人员对所报考岗位专业知识的实际运用及操作能力。

专业技能测试由文化局组织实施,由相关部门人员和相关专家组成考官组负责专业技能测试工作,考官组由5人组成,测试计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算出平均分为应聘者的得分。满分为100分,低于75分的,不予聘用。

专业技能测试的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核

应聘滁州市艺术学校专业教师岗位的报考人员,根据笔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成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招考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考核由招聘单位与其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体检和考核不合格产生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时,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排序为准。

(六)公示

体检和考核工作结束后,市人事局和市文化局从考试、体检、考核等均合格的人员中,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相关地点公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后,对经公示审核合格者,经人事局审批后,下达聘用通知,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落户、档案转递等手续。

新聘用的专业教师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专业教师应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招考纪律

 

要坚持原则,规范操作;要严肃考试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要实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一:2009年滁州市艺术学校公开招聘专业教师条件一览表

附件二:滁州市艺术学校公开招聘专业教师报名资格审核表

滁州市人事局 滁州市文化局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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