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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论考试:警惕农民负担反弹现象

发布:2009-09-15 10:32:04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前不久,安徽省发出的一份对全省农民负担检查结果显示,乱集资、乱摊派、乱收费问题有所抬头,有些地方呈现多发势头,个别地方问题突出。这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必须高度警惕和狠刹农民负担反弹的歪风,严肃查处“增负”干部!

 

安徽的抽查显示:部分地方干部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艰巨性和长期性认识不足,农民负担在一些地方出现反弹。定远县某乡违规扣除农民水稻良种补贴款筹集“以资代劳”款,引发群众不满和上访,但乡里却以“钱已用了”为由,至今没有退还农民补贴。某县临涣镇派出所甚至借给农民办户口之机,以改动户口本名字每字50元,迁移户口每人100元的标准违规乱收费。不少地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不规范,去年安徽有20%以上的村操作不规范,不尊重农民意愿,仍按人或田亩摊派。

 

上述事实再次提醒我们,免征农业税并不意味着农民负担自然就消失了,恰恰相反,由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性弊端依然存在,造成农民负担重的一些深层次原因还没有根除。因此,如果改革不彻底,各种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就会卷土重来,农民负担就会出现反弹。

 

具体而言,造成农民负担反弹的原因有二:一是“体制惯性”,即农民负担反弹的体制性潜在因素。一些地方由于机构臃肿、经费不足,很容易盯上农民的口袋,侵害农民利益。如果相关的综合改革不到位,农民负担反弹压力时刻存在。二是一些地方对减负工作的思想认识有所放松。在农业税取消之后,不少同志甚至包括一些领导同志认为农民负担问题已经解决了,弱化甚至忽视了减负工作,造成了农民负担反弹。

 

对于增加农民负担的歪风必须高度警惕,严肃查处!各级党委、政府应始终绷紧减轻农民负担这根弦,增强做好减负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防止出现农业税免除了农民负担就没有了的麻痹松懈思想。

 

要加大预防和监管力度,切实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减轻农民负担“四项制度”,即涉农收费公示制度;农村义务教育学杂费免除制度;报刊费用限额制度;乱收费的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农村税费改革和增加农民负担、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必须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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