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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论精选必读食品安全,治“行”还需治“心”

发布:2009-09-12 09:55:36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问题频发,固然有监管上的问题,但从更深层次折射出人性的堕落。在媒体曝光的案例中,不乏这样的例子:生产毒酒的人并非不懂得工业酒精不能入口;给猪喂“瘦肉精”的养殖户,完全明白这种东西对人的健康有害;在形同猪圈一样的环境中加工饮料的人,也知道这样制造的豆奶喝不得……然而,他们却心安理得,甚至声称自己和家人不会吃经自己的手生产或加工的食品。古人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他们却没有半点将心比心、推己及人的念头,为了挣钱,良心哪里去了?

 

之所以说这是一种人性的堕落,是因为制造自己也不吃的食品的人实际上已经不把自己当“人”。作为社会成员的每个人,都互相关联,身份互易,一个人既是食品的生产者,同时也是食品的消费者。你今天在自己加工的大米里掺沙子,明天就可能买到用发霉花生榨的植物油。在这一点上,“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并不是一个抽象的口号,而是一种无论对保护市场秩序还是人的生存环境都必须遵循的准则。从这个角度,那种只顾自己牟利,置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会损害他人健康于不顾的伤天害理的行为,又与禽兽何异!

 

食品生产,无论是种植、养殖、还是加工销售,都“点多线长而面广”。除了加强监管,堵塞漏洞,惩治各种惟利是图的“恶行”,还要辅之以治“心”。那些出现食品“造假”、“制毒”窝点的地方,往往缘于当地政府和司法机关视而不见,纵容放任,导致纷起效尤,社会风气败坏。要维护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在打击各种利欲熏心、为富不仁的非法行为的同时,应加强对生产加工者的教育,培植职业精神,端正社会风气,使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成为大家共同恪守的行业准则,使不损人利己成为从业者坚守的道德底线。这种工作虽然不能立见功效,一蹴而就,却须臾不可松懈。

 

治“行”为标,治“心”为本。惩罚与教育相结合,法治与德治同实施,应是从根本上扭转食品安全问题防不胜防被动局面的良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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