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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论精选必读:以制度公正促社会和谐(一)

发布:2009-09-11 10:42:32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今年两会期间,物权法草案和企业所得税法草案提交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中国对国家、集体和私人的物权将实行平等保护,内、外资企业将告别税负不公的时代。高度体现“平等保护”的立法精神,成为这两部法律最显著的特色。

 

每一部法律都有其鲜明的时代特征,折射出那个时代的精神面貌、价值观念、信仰与追求。而在这两部法律背后,人们感受到的正是盛世春天的气息:社会和谐的春风轻轻吹拂,公平正义的大旗随风飘扬。

 

在经历了“效率优先”的改革之后,中国社会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强烈地呼唤公平正义。一方面,国民经济呈现持续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另一方面,由于收入分配差距在拉大,不少人利益受损、心理失衡,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事件时有发生。如果不及时化解这些矛盾,我们很可能陷入“经济发展了,社会矛盾却加剧了”的境况。因此,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指出,“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可以说,公平正义实现的程度,在一定意义上就是社会和谐达到的程度。

 

“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要实现社会公正,必须采取综合措施,最根本的是要建立健全制度。这是因为,当前社会公平正义不足的主因在于,社会上仍大量存在“人治”大于“法治”的现象。这就要求我们在实现公平正义的过程中,不仅要发挥好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更要确保制度的规范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既是规范人们行为的“标尺”,也是促进公平正义理念形成的“助推器”,更是社会公正进步成果的“凝结”。以制度公正促进社会和谐建设,正变得十分紧迫和关键。

 

中国的老百姓都深切地感受到,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奋斗目标以来,我们国家在制度公正方面的推进力度和进展是前所未有的。取消农业税,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大力发展农村义务教育和新型合作医疗,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公共服务均等化;修改义务教育法,“农村义务教育免费”从西部向全国覆盖;按照“提低、扩中、调高”的改革思路,逐步缓解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等等,这些制度改革,无不体现了公平正义的理念,一个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正在形成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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