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网 地方站:
您的当前位置: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 综合基础知识 >> 法律

公共基础训练:根据材料阅读理解判断

发布:2009-09-08 11:33:26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张某、李某、王某(均为中国自然人)欲共同投资生产红木家具。张某现有厂房、设备价值1000万元,李某现有木材价值1000万元,王某拥有红木家具雕刻技艺。

 

76.若三人投资设立公司制企业,可成立的公司形式为

   

A. 有限责任公司    B.股份有限公司  C. 上市公司       D.无限公司

 

【解析】A。股份有限公司要求发起人5人以上,公司法第75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五人以上为发起人。上市公司属于股份有限公司,无限公司尚不为我国认可。

77.若三人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其最低注册资本金应为

   

A10万元    B30万元   C. 50万元     D1000万元

 

【解析】C。公司法第23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下列最低限额(一)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五十万元。

78.三人可以投资于公司作为公司注册资本的是

   

A. 厂房    B.设备   C.木材    D.雕刻技艺

 

【解析】ABCD。公司法24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点击分享此信息:
相关文章相关文章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21 http://www.ahgwyw.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5022290号-31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