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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民生工程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全部核定落实

发布:2009-09-04 10:56:15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下达各市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额的通知》(皖政办〔2009104号),下达全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527702名,标志着新一轮全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已全部核定到位,也标志着省政府又一重大民生工程落到实处。

 

为推动我省基础教育健康有序发展,解决当前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省编办事业处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和省编办工作安排,把开展新一轮全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主要载体和平台,作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落实省政府民生工程的一项重大举措,切实抓紧抓好。一是及时会同教育、财政等部门组成联合调研组,开展中小学机构编制情况调研。调研组先后赴阜阳、滁州、池州等市及所辖县开展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专题调研,听取了不同层面代表约200余人的意见,并深入到城市、县镇、农村不同地域的10余所高中、初中、小学,实地考察,典型解剖,为科学制定新一轮中小学教职工核编方案提供了第一手资料。二是召开全省中小学核编工作座谈会,充分讨论和分析了当前中小学编制管理中存在的结构性矛盾及其深层次的原因,广泛征求意见。三是反复测算定编系数、编制总额,进行细致的分析和比较,并经相关专家论证,形成了新一轮全省中小学分类核编的方案。核编方案经省编委会议和第27次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以省政府办公厅皖政办〔20093号文件印发。四是提请省政府召开全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谢广祥副省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编办、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负责同志分别作了发言,会议对核编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五是对全省各市县上报新一轮核编方案进行面上指导和典型引导,针对核编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做好组织协调和政策解释工作。六是做好编制下达后的组织实施工作。省政府办公厅皖政办〔2009104号文件印发后,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工作计划,加强指导检查,确保核编工作扎实开展。

 

新一轮核编工作的开展,为着力解决上轮核编后我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突出矛盾,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和标准化建设,优化基础教育资源配置,推动基础教育体制机制创新,促进我省基础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和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得到了省政府领导和广大基层群众的一致好评。其主要成效表现在:

 

一是解决了编制结构与教职工区域分布不一致的矛盾。新一轮核编充分考虑城镇化进程加快、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以及高中教育和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快速发展等因素,对全省实施分类核编,即将全省分为三种类型,分别按不同标准进行核编,有效缓解了当前中小学存在的区域分布不均衡、学段结构不合理等突出矛盾和问题,促进了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核编方案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核编政策,既解决突出问题,又充分考虑我省财力承受能力。王三运省长在省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上称赞:它是一个实事求是的方案,是解决当前突出问题的最合适的方案。

 

二是有效缓解了山区农村中小学缺编缺教的矛盾。新一轮核编通过对重点山区县(市、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实行政策倾斜和对山区、湖区中小学核定附加编制等措施,有效缓解了这些地区缺编缺教的矛盾。

 

三是推进了中小学配套改革。新一轮核编将核编与配套改革结合起来,在核编的同时,进一步加大以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分配制度和后勤保障制度改革为重点的各项改革力度,为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中小学用人机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为建立中小学编制管理的长效机制,省编办在开展新一轮中小学核编的同时,着力加强中小学机构编制管理的制度化建设。一是加强中小学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制度。要求各市县未经省政府批准,各地不得突破中小学机构编制总额,不得擅自在总额外增设学校、增加编制、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其它部门和社会组织不得对中小学机构编制进行任何形式的干预。二是建立动态管理制度。省根据有关情况,原则上每3年对全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重新核定调整一次。在未调整期间,市、县可根据需要在本地区教职工编制总额内作适当调整。三是建立实名制管理制度。对中小学教职工实行定编定岗定员,确保中小学机构设置实际数与规定数相一致、实有人数与批准的编制数额和职数相对应。四是建立机构编制管理与人事管理、财政管理等相互协调配合和综合约束机制,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通过一系列制度建设,进一步巩固了新一轮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的成果,为中小学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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