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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训练》精析

发布:2009-08-31 10:40:33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47. 某市地税局长甲在该局查处个体户乙、丙偷税案件时,收受两人钱款3万元。后甲对本应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乙、丙仅做了罚款处理。对甲的行为依法应做的处理是( 

A. 撤销局长职务   

B. 开除公职   

C. 行政记大过      

D. 追究刑事责任

 

【解析】BD。刑法第386条: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和情节,依照本法第383的规定处罚,而第383条中,“个人贪污数额不满5000元,情节较重的”即可判以刑罚。此外,公务员构成犯罪的,应当开除公职。

 

48.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或提供该服务,经营者应当( 

A. 不得销售该商品或提供该服务    B. 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

C. 向消费者作出明确的警示        D. 说明正确使用方法

 

【解析】BCD。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8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A项显然不符合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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