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网 地方站:
您的当前位置: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 申论资料 >> 指导

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事业单位工资的分类管理

发布:2009-05-08 10:09:3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根据事业单位特点和经费来源的不同,对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三种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管理办法。

(1)全额拨款单位,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工资标准,在工资构成中,固定部分为70%,活的部分为30%。这些单位在核定编制的基础上,可实行工资总额包干,增人不增工资总额,减人不减工资总额,节余的工资,单位可自主安排使用。

(2)差额拨款单位,按照国家制定的工资制度和工资标准执行。在工资构成中,固定部分为60%,活的部分为40%。差额拨款单位,根据经费自立程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工资总额包干或其自身特点的管理办法,促使其逐步减少国家财政拨款,向经费自收自支过渡。

(3)自收自支单位,有条件的可实行企业化管理或企业工资制度,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安徽公务员考试www.ahgwyw.org


点击分享此信息:
相关文章相关文章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21 http://www.ahgwyw.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5022290号-31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